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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事已了,回首素颜】
此文一切关乎法律社会的语言性问题都属于虚构,如果雷同纯属巧合。
第四十七章:开庭,你输了!(结局倒计时)
法院开庭,公安机关审理过后决定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我在被告席的席子上,站着。而原告,就是某个白痴女人跟她妹妹,很荣幸的,还有江葵倾。
我一声不吭,就静默的站在那里等着开庭,恍惚中觉得江葵倾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可是却一丝没有回头,这时看到旁边的铭月,我却忽然笑了:“好几天没见,怎么样,监狱好玩不?以前你不还好奇呢么?”铭月一怔,无语望了下天花板:“我拜托你,现在你真有闲心啊,真是的,我爸妈这次估计会被我气死。惹出这种事。”我撇撇嘴:“不是你惹得又如何,麻烦不是你想丢想丢就能丢~~~”“去死吧你!”
“开庭!”法官直接一锤子,可是我倒是没想太多,只是觉得,这跟电视上的很像啊~~~而自己竟然就成了当事人。
接下来就是向法院提供一些证据,自己的老爸老妈跟铭月的爸爸妈妈这些日子一直都在搜集这些证据,然后是律师的辩诉。而琉月澈那边则也提供了证据,律师也提供好多人的证言证词。就当我要睡着的时候,法官成功的把目光转向了我。
“被告人辩诉,你可以把你搜集到的证据说出来。”我一怔,忽然看了下江葵倾,然后默默的低了下头:“没有。”
老妈那边却一个激灵:“不对啊,爸爸,女儿不是说最重要的证据她会提供么??!”而老爸那边也是疑惑:“不知道啊,怎么会没有呢!再看看!”
然后就又是一番审理跟被告原告之间的律师大战。我在那里已经是困得不行,铭月则在一旁气的没办法。忽然法官一锥子,把我的瞌睡虫成功敲走。
“全体起立!根据原告人琉月澈提供的证据,被告人苏言,顾明月犯罪事实成立!”
“神马?!”我妈那边立刻喊了出来,而老爸眼神一下子就变成了那种棕黑色,我一惊,印象中貌似老爸只有极怒时候才会眼神都变色!
“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等一下!”没等法官继续说,外面竟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一怔,开庭之间竟然还能进来人?!
“我有最重要的证据要提供,因为采集时间太长,误了开庭的时间,抱歉,法官,我请求提供案件关键证据!”来人说完扬起笑,在外面偶尔射进来的几缕阳光下,竟然是有如妖孽般的人物。耳朵带着闪闪的耳钉,薄唇上扬,总是有自信般。头发是那种凌乱的美感。法官估计也愣了一下,然后旁边的人跟他说了句话,终于点点头,同意他的举证。我有些疑惑,这人?…….“这里面,是那段别墅区的摄像头监控,里面王佳佳小姐是由晚上11点整从别墅离开,下午进入的别墅,说明她一直在里面,而苏言是晚上近11点进的别墅,所以,王佳佳小姐的证言,呵呵,有误。”
“即使她跟王佳佳在一起又怎样,她不会指示别人去啊!而且,万一她两是共犯呢!”琉月澈忽然站起身,眼里明显是有着怒火。
那个妖孽男人一笑,竟是跟江葵倾一样的耀眼,“那个证据,或许还可以被推翻,但是,我亲爱的琉月澈小姐,如果你跟那些所谓的侵犯你的罪犯有了电话录音的证据,怎么推翻?”说完一扬手,两根手指间就夹着一个录音器。琉月澈脸刷一下的变白。怔在那里。
“咳咳,很抱歉,你跟当时所谓被苏言指示的那些犯罪人员的通话录音不小心被我找到,琉月澈小姐,这些证据,足够说明你诬陷了我的徒弟,对诬告陷害罪的处罚:<刑法>第243条规定,犯罪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琉月澈小姐,你的罪行,可就得看法官怎么判了!”
我怔在那里,为他刚才说的话,徒弟?那…..他是?……..
忽然看到他回头,又是倾城一笑:“小素颜啊,没想到你竟然捅出这么大的篓子,怎么样,感谢我这个师傅么?以身相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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