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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巫宫版块版规】2017年6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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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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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版规一律以《天下3》论坛管理条例为基础,根据龙巫宫版块实际情况而定请各位宫友们遵守龙巫宫版规对于违反管理条例的主题贴或回复版主将有权利进行相关操作。
以下为龙巫宫版规具体细则:






1.本版不得单独发布交易帖,也不可在他人主题下宣传交易信息。如有需要请移步藏宝阁,或者在偃龙所发的每月交易帖里发布信息.不希望看到整版整版的交易帖,对于交易帖我是不能容忍的,以及在他人主题下宣传交易信息,一经发现我会采取屏蔽,警告等方式处罚.不过我是条好龙,一般只是屏蔽罢了.
2.本版不得发布一切方式宣传账号共享,如代练(代刷战场,代砸钻,代炼化,带做任务等),借号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本龙会直接移到回收站,并警告处理。
3.严禁以发帖/回帖/评分等形式辱骂他人,违者除以屏蔽与警告。

4.严禁在本版发布和谐龙巫,辱骂龙巫等挑衅龙巫的帖子,违者直接警告并扣分,我也是有脾气的龙,谁敢得罪我们门派,我和谁干!
5.严禁发布一切与天下3无关的广告,违者移到回收站处理。
6.本版不得发布征婚交友信息,请移步缘来是你  

7.本版不得发布势力招人/演兵竞技场包人等内容,请移步虎印节堂
8.本版不得发布势力战/城战/流光等内容,请移步天下之路
9.如果认为自己的帖子对宫友有帮助,可向偃龙申请高亮,并在完结后跟超版申请精华,有较优秀的帖子我也会酌情加分,高亮置顶等!



: 玩版没有权限审核帖子,如帖子被审核又着急放出来,请直接联系超版。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站内我,看到之后会第一时间给大家回复,偃龙也只是个普通玩家,只是既然选择做玩版,就要担起这份责任,我也希望大家能为龙巫宫版块的发展以及门派的振兴做出一份贡献,在此感谢各位宫友们的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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