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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各位蹲坑的朋友们辛苦了。
60.
勇敢天真的你,是想说“带我走”,还是“我恨你”?
冷漠懦弱的我,说出了“离开我”,还是“对不起”?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问:“你们最后逃走了吗?”如果真的顺利离开了,现在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呢?
可惜,没有如果。
凌霄说他等不了了,他父亲马上要回来了,接他和他母亲去英国,之后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彼此了。时间像是一个看不见的沙漏,分分秒秒流下细碎的沙子,剩下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我开始整曰整夜得惶恐,凌霄也变得焦急不安,逼我带他走。可是我们的钱还差得很多,没有准备好的私奔,结果无疑是出去送死。两个人在一起,至少要有一个人保持理智。我只能试图安抚凌霄,让他再等等。他开始怀疑我,怀疑我对他的感情,整个人也变得喜怒无常,有时候几乎让人受不了。
直到那一夜,我仍像平常那样去找凌霄,他的表现很奇怪,没说什么,只是怔怔地看着我。末了,他把一瓶安定放在我手里。我一开始没反应过来,问你干什么。凌霄平静地说我们一起自杀吧,死了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我以为凌霄在开玩笑,我们还没惨烈到这个地步吧。凌霄表情复杂地笑了笑,拿出另一个安定的药瓶说:“其实我妈妈经常失眠,从医院里开了很多安眠药放在家里,被我偷来。你看,我已经吃了一瓶了。”
空掉的药瓶从他手里跌落,滚到地上,这一幕像是电锯切割时冒出的一束束剧烈的火花,灼伤了我的眼睛。我把他拽到厕所,让他在马桶前弯下身子,一只手塞进他喉咙里面,想让他把药都吐出来。凌霄拼命跟我反抗,还是被我按着吐出了那些白色的药片,直到最后再也吐不出什么了,我们都哭了,真觉得活不下去了。
我知道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我怎么能让他如此痛苦呢,我怎么这么混蛋呢。
分开吧,这是最好的选择。我说了很多狠话,凌霄哭了又哭,求了又求,我只说,我真的累了,我只想要简单的生活,和你在一起,没有未来。
最后凌霄说,他再也不想见到我。
凌霄去英国之后,我也转去了一个封闭式学校,复读一年高三,考到南艺,直到毕业,工作,都不愿再回家乡。我和凌霄,从此成了陌路人。
现在父母都随我从北方来到了南方,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快谈婚论嫁的时候,也分手了。我说我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了,我妈都偷偷掉过几次眼泪,觉得对不起我。可是父母有什么错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我这样一个不争气的儿子,他们才是最可怜的。
小板遇见我时他才刚十七岁,这和第一次见凌霄时一样的年纪,不能不说是巧合。也许在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将他和凌霄的身影慢慢重叠了。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没有那么后悔,对明珠也没什么恨意。她不过是说了两句话,就让我对自己和小板的感情彻底失望。我以为自己能承受得住所有打击,结果还是脆弱得一触即碎。就算没有她,我和小板分离也是早晚的事。
现实确实是丑恶的。你可以说我偏激刻薄,也可以告诉我男同有多令人不齿,但我还是无法去顺从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宇宙万物,唯我独立。弃我去者,昨曰之曰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曰之曰多烦忧。小板也会如凌霄一般,成为我第二个不愿醒来的梦。
But,tonight no sleep。
PS:早睡早起是个好习惯,但每次叔要养成这习惯时总会出现一些意外来打断,只好晚睡晚起了(潜台词就是刚睡醒就吃午饭了)。其实夜晚对我来说更适合写东西,起码思维比较敏捷清晰。
最近帖子的翻页比较快,好多朋友都拒绝BE,对吧?写HE对我来说不难,可以取悦别人,但不等于我喜欢。从新理了理这个故事,发现情节可以说是一波三折了,倒也符合疯言疯语的标题,无法压下自己对其中人物性格的厌恶,所以,决定放弃HE了。
所以这就是职业写手和非职业的区别,我是非职业的那一类,没打算以写故事来谋生,所以令自己愉快是写作的最大目的了。当然我并非认为自己写的有多好,如果文分九流,自我评价就是六七流之间,也就是中等偏下的水平。(别人说这话叫做谦虚,叔说,那就是实话实说。)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也是令我大吃一惊的事情。
有时候我也想,在我这个年龄,混论坛实在太老了。只不过一边还玩着游戏,一边就习惯看论坛。现在游戏不怎么玩了,写完这个故事,想写写跟游戏无关的文字,那就不在这里贴了,结束了这个故事,就可以say goodbye了。
铜铃犬果然是好宠物啊,佳句不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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